公开协议出租公告
我公司位于南宁市五象大道669号广西体育中心P3地面46个停车位整体出租,用于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人前来洽谈。现将出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 租赁条件:
1、租赁标的:五象大道669号广西体育中心P3地面46个停车位;
2、租赁期限:2020年12月9日至2030年11月30(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2月28日为施工期不收取租金);
3、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充电;
4、租金缴付:按季缴付租金;
5、意向承租人须在2020年12月6日上午8:30 - 10:20,自行前往南宁市五象大道669号广西体育中心主体育场4楼434号办公室签到并提交材料(材料详见附件1、2);未按公告约定时限内签到并提交材料的意向人,不具备竞价资格。
二、竞价开始时间:2020年12月6日上午 10:30 。
三、竞价地址:南宁市五象大道669号广西体育中心主体育场4楼434号办公室。
四、材料内容
意向承租人向出租方提交的材料必须用信封密闭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且竞价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与签到人名称一致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租报价表》(样本后附);
注明:委托书提供原件,身份证须核对原件并提交复件印,其他材料只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竞价方式和成交条件
1、符合竞价条件的意向人可以根据公告约定的时间及地址到现场签到并提交竞价文件。本次竞价以租金底价成交,按“价高者得”原则取得承租权;
2、在公告期满后,如未产生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的,则本次出租作流拍处理;
3、在公告期满后,只有1名意向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且符合出租文件要求,且提交《承租报价单》的则竞价成交,该名意向承租人获得承租权;
4、在公告期满后,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意向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且符合出租文件要求的,初始报价即产生唯一1名最高报价的竞价人即为成交人;如产生两名或两名以上初始最高报价金额相同的竞价人,将组织竞价人现场填写报价单再次报价,每次现场报价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直至产生唯一1名最高报价的竞价人成为成交人,获得承租权。
5、成交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成交公示期间如出租方发现成交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结果的情形,该成交结果无效。成交人将列入威宁文体公司资产出租黑名单,今后将不得参与威宁文体公司组织的资产出租活动。本次组织出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出租方南宁威宁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4736963 联系人:苏先生
七、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期限: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12月5日18时止。
南宁威宁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